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如何发福利才不违规

2014-09-10 09:26 来源:西部网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漫画/张永文 中秋节期间,《 人民日报 》客户端一篇《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的评论引发多方关注。文章开篇直指,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句话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对于正当福利与腐败福利的界定仍比较模糊,

  漫画/张永文

  中秋节期间,《人民日报》客户端一篇《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的评论引发多方关注。文章开篇直指,“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句话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对于“正当福利”与“腐败福利”的界定仍比较模糊,成为反腐中的新问题。一位纪检干部说,发放福利的依据是什么,不同行业间福利是否需要统一标准等等,这些都需要制度进一步明确。

  现状

  私企不发福利也搬出中央禁令

  8日,西安市民郭先生从手机上看到了《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的这篇文章,“说到我们普通职工心头上了。”郭先生说,他在陕西一家事业单位从事研究工作,“过去中秋每人就发个几十块钱的水果、过年多一点,发些米面油,拿回家也是一种喜庆,感到单位还是比较体恤员工的,但是去年过节就啥都不发了。”

  “两年前我们单位‘双节’期间还会给大家发一盒月饼、一箱葡萄,近两年来什么都不发了。”就职于西安市一党政机关的公务员秦女士这样说。

  “我们单位以前发过节福利就是有一下没一下的,效益好的时候还能发盒月饼、几百元过节费,效益差了什么都不发。去年中央发布各项禁令后,端午、中秋、春节都彻底不发了。”在西安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李先生回忆,“领导当时解释说,中央都发禁令了,哪个单位不得悠着点。”

  盘点

  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违规发福利占近一成

  记者盘点,8月4日以来的近5周内,中纪委共通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80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涉及违规发放福利、收取节礼的大约有79件,约占9.86%。

  哪些情况会被通报?

  违规发月饼、发补贴的都有

  例一:

  2013年9月中秋节前夕,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王少忠用本单位公款购买月饼30盒,作为节礼发放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本单位管理人员,因此给予王少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例二:

  2013年10月,山东诸城市农机局违规发放补贴,诸城市农机局局长、党委书记王淑贵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按规定全部退回。

  哪些类型的单位被通报?

  乡镇街办较多还有学校、卫生院

  乡镇街道办事处作为党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在通报中出现较多。除党政机关外,通报中还出现村党支部、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学校、基层卫生院;以及国有企业等,通常这些单位性质中都带有一个“公”字,而查处多因“公款”。

  此前中纪委也通报了辽宁本溪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赵伟东,因公款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该如何理解?

  西安市一名基层纪检人员对记者解释,一方面私营企业协会可能是某个行政职能部门的二级单位;另一方面,如果责任人为党员,也可以依照党内廉政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责任人处罚程度如何?

  诫勉谈话、警告、免职都有

  从处罚情况看,受处罚人员主要是在单位违规发放福利中,起决定作用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处罚程度,则从诫勉谈话、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不等。例如9月5日陕西省纪委曾曝光,西安市第50中学公款购买月饼及商业预付卡,校长、党支部书记牟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早前重庆市纪委通报,长寿区龙河镇卫生院、龙河镇合兴卫生院用公款购买并向干部职工发放购物卡,龙河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合兴卫生院原院长刘光伦(现任区结核病防治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现任职务。

  如何界定使用的是公款?

  借其他名目挪用,都是违规

  在各类关于违规发放福利的通报中,提到最多的词是“违规使用公款”,究竟如何界定公款?

  西安市一位区级纪检监察人员解释,通常他们会调查资金来源,因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每笔钱都有具体用途,每花一笔钱都要报账,如果没有规定用于员工福利的钱,而借其他名目挪用,则属于违规使用。

  纪检人士:福利怎样发 有待研究

  我省纪检系统一位干部说,在查处党风、政风问题案件中,主要依据的是中央发布的各项禁令。

  例如“月饼禁令”,2013年9月,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明确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但现状是,现在很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已将禁令扩展到所有员工福利,比如取消单位班车接送员工、取消三八妇女节的慰问福利等。对此,多位纪检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

  “哪些单位可以动用公款发放节日福利,发放福利的依据是什么,不同行业间福利的价值额度是否需要统一标准等等,这些都需要制度进一步明确。”一位纪检干部说。

  专家建议:借助薪酬改革规范福利

  对于一些单位难以判断发放福利是否会被纪委“盯”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问题并不很复杂,“公款送礼、发福利的禁令,都是针对公共机构,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用公款,就是用纳税人的钱,八项规定主要是对公共机构用财政资金给员工发福利、发奖金,这些都应该纳入监管范围。”竹立家说,“而私营机构主要是市场化运作,给员工发放福利是增强企业吸引力的市场行为,即便老板要给员工发金条,政府也是管不着的。”

  “但同时,一些应有福利是员工基本的职业权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员工也应享有,只是目前这方面的规定还不明确。”竹立家建议在下一步的薪酬制度改革中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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