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8)日,记者从市运管局了解到,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4年9月30日起调整机动车驾驶基本培训费及燃料费。也有网友泸州全搜索发帖反映此事。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基本培训费调整标准在四川省规定的各类车型基本培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同时启动机动车驾驶培训燃料费联动机制,全市除古蔺县以外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按实际操作规定学时加收燃料费6元/学时·人;古蔺县境内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按实际操作规定学时加收燃料费7.5元/学时·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泸州市执行的机动车驾驶基本培训费的收费标准从2006年执行至今,按照川价法[2006]70号规定执行。因各项收费成本上涨不断,燃料等物价价格上涨幅度已超过20%的实际情况,依据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和收费管理的通知(川价法[2006]70号)》规定,相关部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基本培训及燃料费各上浮10%。9月30日以前报名的学员,收费标准及燃料费不得上浮加收。
昨日,记者致电我市部分驾校了解到,各类机动车驾驶培训已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罗心平 记者 彭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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