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泸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明、伍福钊、税光跃和秘书长陈永全及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泸州(微博)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泸州分行申请融资23.5亿元有关事项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会议决定,免去刘云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张显富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泸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封安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泸州市公安局局长;丁湘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乐为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并代理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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