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经济网泸州9月2日讯(代顺学 栾术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7月中旬开始,泸州市纳溪区人社局会同工会、旅游部门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对全区用人单位就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区内各用人单位,重点是用工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劳务派遣企业、旅游企业、建筑企业、采矿、餐饮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检查内容重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方面。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泸州市纳溪区人社局牵头与工会、旅游部门组成了专项检查工作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制定了相关法规宣传手册,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借助报刊、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强劳动保障法规和社保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记者从泸州市纳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在为期1个半月的专项检查活动中,共检查用人单位110家,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8家用人单位已责令限期改正;检查涉及劳动者751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0%。印发相关资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6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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