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
川南文化频道
当前位置
为多获安置房泸州一对夫妻假离婚
2014-09-10 09:0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为能多获得30平方米安置房屋,泸州市江阳区邻玉镇一村民李某与妻子罗某费尽心思假离婚。没想到安置房还没到手,丈夫却另结新欢,并起诉要求妻子给付补偿款10万元。

  2年前,李某听村民说,房屋、田土被征用,一个户口可在正常基础上多获得30平方米安置房权益。于是,李某挖空心思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先假离婚,将自家的户口一分为二,等获得安置房后再复婚。李某将这计划告诉妻子罗某并征得了同意,当年9月29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为了离婚看起来更加真实,离婚协议约定,共育女儿由李某抚养,女儿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全部由李某承担,罗某一次性补偿李某10万元,此款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

  可是,房屋、田土没被征用,安置房更没有到手,李某与罗某的夫妻感情却越来越淡。今年初,李某在另结新欢后,向江阳区人民法院弥陀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罗某履行协议,一次性给付补偿款10万元。近日,法庭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李某与罗某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协议,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最终判决罗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李某补偿款10万元,如今罗某真是人财两空了。

新闻热线:0830-2643962 投稿邮箱:2818320496@qq.com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更多
相关新闻
川南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川南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川南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830-2643962 邮箱:2818320496@qq.com
川南
一起回家
友情链接:

川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14018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