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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部分小区绿地改车位起争议
2014-10-07 08:30 来源:泸州新闻网

 在泸州一些老小区,由于前期规划车位配比不到位,随着小区车辆的增多,停车难的问题日益显现,一些车主将车乱停乱放,停在公共绿化地、消防通道上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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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一些业主提出是否可将小区内一些公共绿地、公共场地等用于新增车位。在停车位日益不能满足需求的现实下,要绿地,还是要车位的矛盾凸显,该如何协调成为难题。
  小区绿地改车位起争议
  “现在我们小区内许多绿地被业主用来停车,导致一些绿地被碾坏了,真是很窝火”。近日,泸州阳光花园小区的住户游女士告诉记者。记者在阳光花园小区看到,小区内道路并不太宽,一侧几乎停满了车。路旁的大树之间的绿化带上,已没有了花草,有的上面有车轮痕迹,有的还停了车。甚至有的绿化带上已铺装了水泥,作为停车位使用。对此,该小区的物管公司负责人苏卫东告诉记者,小区一、二、三期住户一共有2000 多户人家,而目前小区只有90余个车位,但车辆超过500台,加之道路较窄,路边停车受限,所以有些住户将车停到了绿化带上。在绿化带上铺装水泥做停车位的住户也存在。对于小区内一些业主对绿化带被硬化当作停车位的投诉,物管公司已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了情况。
  由于停车位实在不够,物管公司只能要求那些户主不能将铺装的停车位占为己有,必须公用。但这是暂时的,物管公司还在想办法解决。根据小区内的实际情况,物管公司还建议在小区内安装门禁系统,晚上杜绝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其次,小区内车辆在逐渐增加,只有拓宽道路才有多余的停车位。这些计划物业公司还要和业委会及住户们商量。
  随着小区内业主车辆的不断增多,停车难的现象会更加明显。该小区业委会曾提议,在绿地上铺设草坪砖并作出标记,以增加车位,或将小区一块空地改建成停车场,并征求大家意见。可是,提议一出,小区的有车业主倒是十分赞成,可是无车的业主却强烈反对,认为这是“毁绿”、“破坏公共设施”,前后楼都成了停车场,扰民。
有条件的小区可新增停车位
  据泸州今年7月10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物管办法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车位(车库) 应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物业,物业管理区域条件允许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新划定车位,用于业主停车。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和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市政、邮政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不得收费。
  据泸州物业人士分析认为,新的物管办法指出了小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新划定停车位,这对一些老小区如何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办法。但是,由于小区绿地属于公共用地,要改变公共用地的形态、用途,需经过小区2/3以上的居民同意才可以动工。也就是说,要把小区绿地改成停车位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但实际上,很多小区在改造小区绿地用于新增停车位时,往往会遇到业主意见不统一而搁浅。
  车位配比需满足“一户一车位”
  相对于一些开发比较早的老小区,目前泸州许多新开发的楼盘,在开发之初就开始注意到车位配套的问题。新建小区内不仅设有架空车库,更建有地下车库,车位供求相对平衡。据了解,现在一些新建成的楼盘有两层地下车库,居住户数与停车位配比率可达1:1,基本上能缓解小区内停车难的问题。但大多数楼盘,车位配比率均不能达到 1:1。
  据泸州市规建局有关人士介绍,最近泸州出台了新的《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居住户数与停车位比例按不小于1:1进行设置。也就是说新建小区车位需满足“一户一车位”。新建高档居住小区居住户数与停车位比例按不小于1:1.2进行设置。
  公共建筑每200平方米至少需设置1个停车位,其中为居住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的停车位应相对独立,便于使用。按规划条件配建的公共停车位应紧邻市政道路相对独立设置,并有单独的出入口便于使用。停车场采取地下停车与地面停车相结合,地面停车场应采用树荫设计,采用透水混凝土作为铺装材质,地下停车库应采用环氧树脂地坪漆作为铺装材质。
  记者 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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