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
川南文化频道
当前位置
央行房贷新政推行月余 泸州楼市有了新变化
2014-11-12 09:38 来源:泸州新闻网

    国庆前夕,央行、银监会出台房贷新政,核心内容包括首套房认定为“认贷不认房”及“贷款利率可下调至基准利率的7折”两方面,给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一剂强心针。随后,泸州市商业银行率先“吃螃蟹”,在泸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

  如今,房贷新政发布已有一个多月,记者日前再次走访泸州市场了解到,酒城各主要商业银行也纷纷加入到房贷新政行列,原有住房贷款结清再贷款视为首套。在贷款利率方面,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开始有所松动,而个别银行表示利率最低可执行基准利率。

\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央行“9·30”房贷新政出台,各银行总行纷纷出台文件响应,这些文件10月初发到各行泸州分行。此后,无论是市民询问还是记者采访,泸州各家银行都表态谨慎:原则上执行总行文件,但利率等敏感问题还要等本地细则。10月10日,记者采访获悉,泸州市商业银行率先扛起新政大旗,在泸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即还清首套房贷款后,购买二套房仍可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而其他各家银行则表态肯定会落实新政,但是均表示尚未接到总行通知,尚不清楚具体如何执行。

\

  进入11月,新政满月,各银行泸州分支机构也纷纷透露出本地细则出台的消息。11月7日,记者从中国银行泸州分行个贷中心获悉,该行已开始执行首套房“认贷不认房”的界定标准,并出台了具体相关细则。随后,记者又以购房者身份分别致电工商银行泸州分行、建设银行泸州分行、交通银行泸州分行、德阳银行泸州分行等多家银行,工作人员纷纷回复称,已经执行首套房“认贷不认房”,贷款还清再贷仍算首套,最低首付执行三成标准。

  在新政发布一个多月后,各大银行都纷纷实施各自的房贷政策。除了首套房“认贷不认房”的新标准外,在购房者更为关心的房贷折扣方面,各家银行也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新闻热线:0830-2643962 投稿邮箱:2818320496@qq.com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更多
相关新闻
川南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川南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川南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川南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830-2643962 邮箱:2818320496@qq.com
川南
一起回家
友情链接:

川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14018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