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刘虎
记者刘虎被免于起诉 称将申请国家赔偿
来源:中青在线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当事人刘虎表示,将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刘虎透露,自己将继续委托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代理申请国家赔偿。
刘虎透露,自己此前供职于《长江商报》,目前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以后仍将从事传媒业。“以后,如果有必要,我依然会坚持举报。”刘虎说,国家应保护公民正当的表达权,“意见应该有表达的出口。”
“我很高兴检方能坚守法律底线,能独立思考。我对中国法律有信心。”刘虎介绍,2014年1月1日,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提请逮捕,被退回补充侦查后,又补充了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两个罪名,换了另外的检察院,但检方依然退回侦查,直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周泽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刘虎举报是正常行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的行为。而警方将涉及公安系统高官的自诉性质的诽谤案件,作为公诉案件性质的寻衅滋事案件侦查,则涉嫌假公济私、打击报复。“公民的监督权应该得到保护,最初的立案就是没有根据的,检察院理应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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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此前已获取保候审
据澎湃新闻报道,刘虎的辩护律师周泽向记者透露,2014年8月3日下午3点40分左右,他接到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刘虎案承办检察官的电话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羁押期限内办结刘虎案,检察院决定对刘虎取保候审。
刘虎系广州《新快报》记者, 2013年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中,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 随后,北京警方证实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于8月24日被刑事拘留。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刘虎执行逮捕,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12月31日,刘虎被以涉嫌诽谤罪移送审查起诉。
刘虎律师曾遭北京市律协调查
刘虎被批捕后,其辩护人周泽因在网上公布该案的《律师意见书》、《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现被北京律协正式立案调查。
2014年3月18日上午,周泽证实确有此事,称批捕不让取保、移送审查起诉都是既成事实。他称,之所以公布这些文书,是为了反映公权力运行的情况,法律并未禁止此行为。因此他正在起草书面申辩意见,以及向北京律协申请就此举行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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