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原副省长谭力被公诉 曾在宜宾长宁当老师

2015-11-25 08:15 来源:国搜时政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核心提示: 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谭力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日上午,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谭力涉嫌受

核心提示: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谭力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日上午,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谭力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谭力1955年出生于重庆。16岁时,他插队到长宁县桃坪公社兴龙一队。结束知青生活后,他完成了四川省高县师范学校的学习,当了一名小学教师。之后,他调入长宁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工作。

谭力毕业于重庆师范学院政史系政史专业,落马前任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谭力在上述提到的岗位上都有受贿行为发生。

2014年7月8日下午4点,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谭力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免去海南省副省长职务。

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谭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谭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查,谭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他人通奸。

谭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谭力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谭力简历:

 

1972.02—1973.08,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兴龙一队知青

1973.08—1975.07,四川省高县师范学校学习

1975.07—1979.09,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大桥小学、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工作

1979.09—1983.07,重庆师范学院政史系政史专业学习

1983.07—1985.06,四川省宜宾地区教育局工作

1985.06—1995.09,四川省委第二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教师、副主任、主任(其间: 1993.04—1995.09,在郫县县委挂职锻炼任副书记)

1995.09—1996.07,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

1996.07—1997.08,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7.08—1997.10,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县长

1997.10—1998.05,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

1998.05—1998.06,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

1998.06—1998.10,四川省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8.10—2001.03,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03—2004.01,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

2004.01—2004.12,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12—2009.03,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

2009.03—2010.01,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

2010.01—2011.02,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

2011.02—2012.05,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2012.05—2014.07,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2]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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