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016-12-21 07:55 来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拍得者在确认书上签字。 十五万三第一次十五万三第三次。成交!12月20日,四川泸州市泸县天兴镇田坝村一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经过5轮竞拍,以15.3万每亩的高价成功拍卖,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推进以来,全国首例。作为三项试点基地,泸县积极探

拍得者在确认书上签字。

“十五万三第一次……十五万三第三次。成交!”12月20日,四川泸州市泸县天兴镇田坝村一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经过5轮竞拍,以15.3万每亩的高价成功拍卖,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推进以来,全国首例。作为三项试点基地,泸县积极探索,通过三项试点,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效缓解资源与发展的矛盾,实现多方共赢。释放改革红利,实现富民强村。

全国首例

三项试点以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据了解,此次拍卖是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地块位于天兴镇田坝村2社,面积为1637.12㎡(约2.4556亩),出让年限50年,起拍价14万元/亩。

现场,经过5轮竞拍,最终以15.3万的价格,由廖先生拍得。廖先生透露,将规划600多平米建筑面积的幼儿园,预计可容纳五六百人,辐射整个泸县范围。“近期就动工,希望为田坝村的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泸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怀华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此次拍卖是实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推进以来,全国首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据介绍,2015年3月,泸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今年9月,按照中央部署,新增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试点,至此,泸县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三项试点以来,泸县积极探索,大力实施,成效明显。

优化用地

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张怀华表示,通过建设聚居点和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改善了农村整体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和覆盖,为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同质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通过宅基地退出复垦,提高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退出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返还农村,为城市反哺农村找到了新途径。“三项试点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超占有偿和节约有奖双管齐下方式,促进有偿退出,减少“一户多宅”,逐步撤并散乱的农村居民点,建设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功能齐全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盘活了粗放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

同时,将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降至50—70平米,极大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而且使土地利用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也促进了自然人文景观及生态环境保护,初步做到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也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管理民主打下了基础。

推动农业

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多方共赢

“宅基地整体退出,农民实现了带资进城,全县150余户登记进城购房户,退出宅基地,户均可获补偿9.92万元。”张怀华说,宅基地退出复垦,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而农民承包经营权流转、参与工程建设、到就近农业企业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玉蟾街道龙桥社区,农民通过兴办农家乐、承包土地流转、农业企业务工等,实现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0%左右。政府兜底建房安置,破解了特困人口增收和养老难题。”

张怀华还分析道,宅基地退出有效缓解了保资源和保发展“双保”之间的矛盾。一方面通过农村宅基地复垦有效地保护了紧缺的耕地资源。另一方面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了城镇发展用地难的问题,保障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和其他重点镇(街道)建设发展的需求,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下了基础,为二、三产业发展预留了空间。

释放改革红利

达到富民强村目标

张怀华谈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使用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将农村土地有偿收回,经土地整治转变为活的资产,并通过租赁、流转和有偿调剂获得收益,既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破解了“空壳村”难题。

张怀华以天兴镇田坝村为例进行测算,第一批宅基地退出复垦112.94亩,扣除新村农户建房用地和村级自留建设用地10.44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102.5亩通过流转,集体经济组织总可获资金1230万元,扣除农户补偿、拆旧复垦工程款、中心村建设基础设施投入及其他费用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预计可节余资金120余万元,由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资产进行运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苏永海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杨建均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意见出台2017年底完成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将进入到试点阶段。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介绍,《意见》在农村土地征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制定征收目录,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要探索完善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等。

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以及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等。

此外,试点将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选择,封闭运行,确保风险可控。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综合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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