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离婚案多由女性提出 90后离婚率高

2017-04-27 09:52 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4月26日,泸州中级法院举行媒体开放日,通报泸州两级法院创新探索1+2模式,推进家事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了解到,全市两级法院自2016年初到今年3月底,共受理婚姻家庭类纠纷7021件,其中一审案件6928件,二审案件93件,占全市民事案件总数的

 4月26日,泸州中级法院举行媒体开放日,通报泸州两级法院创新探索“1+2模式”,推进家事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了解到,全市两级法院自2016年初到今年3月底,共受理婚姻家庭类纠纷7021件,其中一审案件6928件,二审案件93件,占全市民事案件总数的20.8%。从案件类型看,传统离婚纠纷6324件,占据家事纠纷总数的90.07%,抽样调查数据显示,80后、90后逐渐成为离婚率最高的人群。其中31-40岁年龄段处于离婚率的巅峰,接近全部抽样数据的50%,并且女性提起诉讼的比率明显高于男性。

  泸州发超20份人身保护裁定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剑介绍,从离婚原因来看,性格不合占据离婚原因的80%左右,但同时因家庭暴力尤其是双方言语不交流、不履行夫妻义务等新型“冷暴力”以及因吸毒、犯罪、赌博导致离婚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虽家事纠纷类型仍然以传统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抚养纠纷为主,但近年来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非婚同居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无效婚姻等新类型纠纷逐渐增多,2016年1月到2017年3月,泸州受理此类新类型案件211件,案件类型呈多元化分布趋向,审理难度加大。

  据了解,泸州两级法院推进人身保护裁定执行机制落实,根据案情需要,及时制发人身保护裁定。自2015年以来,泸州已先后发出人身保护裁定20余份,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人格和安全利益。

  家事审判多元化协调机制成型

  泸州两级法院坚持法律与情理结合、纠纷化解与权益保障同步、理念更新与审判实践统一,在家事案件处理上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

  刘剑介绍,长期以来,泸州中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成立了家事审判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和工作步骤;聘请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警察学院等大专院校专家为心理辅导专家;与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签订会签文件,建立长期协同联络平台,积极争取社会多方力量的参与,初步形成了家事审判多元化协调解决机制。

  2015年9月以来,纳溪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省家事案件审判改革试点法院,着重打造以江宁法庭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取得显著成效:按照专业化家事法庭的模式,江宁法庭专职审理全区家事案件;秉承“家和”审判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诊断、修复、治疗的作用,将案件审理、情感修复和权益保护的有机结合;改变传统法庭设置,突出打造“家居式法庭”、“茶话法庭”等特色法庭,积极为当事人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突出家事案件柔性审判的特点,对当事人情绪平复、矛盾化解起到了很好的外部作用。

  于波尔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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