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凌晨5时58分,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一9层居民房发生局部垮塌,目前已联系到16人,有3人处于失联状态。(6月14日新华网)
自5月20日,遵义一栋居民楼坍塌以来,贵州省已经连续发生三起居民楼倒塌的事故,不断事故造成越来越多的人员失连和伤亡。虽每次楼房坍塌之后,总会有当地部门领导非常重视、反应迅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这样的报道。但事不过三,在塌楼三连击面前,无论相关部门如何表示重视居民安居工作都会显得分外无力和苍白。
“5·20”楼房坍塌后,相关方面给出的解释是,事故是地质灾害引发的, 6月9日的楼房坍塌也是地质灾害引发的,不出意外,“6·14”楼房坍塌的官方解释依然会是地质灾害引发的。那么在此,笔者会忍不住问,在已经进入雨季,地质灾害多发的时候,相关部门缘何对地处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居民房舍的排查、加固以及事故预防方面,就没有足够的除险应急保障措施?以致于在“5.20” 楼房坍塌之后还会出现“6.9”“6.14”?
有句俗语叫做“事不过三”,一旦频繁发生楼房坍塌事故,不仅是地质上有问题,更表明,相关方面的预警、除险机制上出现了问题。由于时间原因,一些居民楼确实使用了二三十年,同时,由于早期的城市建筑在建设时,也未对地质方面做更科学严谨的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贵州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了楼房坍塌事故,但客观原因归客观原因,在防范灾害发生方面,相关方面的反应显然不够快、应急除险机制也没有做得滴水不漏、未雨绸缪,而是事后诸葛。
在不少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常常看到,各方面的力量反应迅速,集结到位,迅即抢险抢救。这样的反应不可谓不有力,不可谓不重视。但这样的“非常重视”,是“刀架在脖子上”,是一些居民已经遭遇“灭顶之灾”后的应激反应。人的生命已经遭受了严重威胁,而人们所期待和呼唤的未雨绸缪甚至是杞人忧天式的预防机制和责任落实,显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与其事后“非常重视”,用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财力、人力、物力去抢险抢救,不如平时多些投入,相关部门“割点肉”,也不能让群众“流点血”。
楼房“三连塌”已经发生,在第一时间抢险抢救之外,尤其要真正唤醒相关部门别再让居民眼看着“客厅瞬间就消失了”,行吗?
回到这起事件,事故就是一面镜子,如今正是一年雨季的开始,各地一定要以此事为鉴,一方面对当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展开一次大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工作多一些务实,少一些浮夸。毕竟如果这起事故发生前,尽早排查清地质隐患,尽早做好预警除险工作,在险境面前少一分拖沓、少一分敷衍结果也许都会不尽相同。但如今楼房已坍塌,事后“马后炮”说再多也没有意义。因为“塌楼三连击”已经发生,坍塌楼房中逝去的人已然逝去,只希望有关部门能亡羊补牢让在即将可能成为下一个坍塌的楼房中活着的人,能好好活着。(黄珏)
新闻来源:
http://roll.sohu.com/20150614/n4150011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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