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了“老赖”让法律蒙羞

2015-07-06 09:42 来源:川南经济网www.chuannane.com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1999年至2003年,周口沈丘公安局赵德营派出所在一餐馆赊账3万多不还。去年12月,餐馆老板状告县公安局。今年4月13日,县法院判县公安局十日内还账。如今,县公安局仍老赖。法院:不好意思把公安局列入黑名单,强制执行很困难。(7月5日腾讯网) 案件看似很简

  1999年至2003年,周口沈丘公安局赵德营派出所在一餐馆赊账3万多不还。去年12月,餐馆老板状告县公安局。今年4月13日,县法院判县公安局十日内还账。如今,县公安局仍“老赖”。法院:不好意思把公安局列入黑名单,强制执行很困难。(7月5日腾讯网)
案件看似很简单,14年来派出所在一家餐馆赊账3万余元不还,餐饮老板一怒之下将公安局告上法庭,公安局耍起了“老赖”,究其原因,法院说不好意思执行,如此雷人语言,令人啼笑皆非。
 3万多欠账,跨度14年,债务仍“纹丝不动”摆在哪里,如果是民间债务关系,倒也有可能。但欠债方恰恰就是国家预算了经费的公安部门,就很让人大惑不解了。
一个养家糊口的小餐馆,辛辛苦苦侍候你“几爷子”,到头来钱没挣着帐倒摆起了,让人情何以堪!其间派出所领导应该是换了几任,但就没有哪一任认真来料理这笔账,或者是他们对待群众的“一惯作风”使然,难道“心系群众”“群众无小事”只是喊喊口号?不难想像,如果是派出所正常的公务消费,按财经规定是可以报账的。显然这其中有道不明说不清的“账”,因此,纪检审计部门要好好查查,对每一笔消费要“过经把脉”以回应公众的质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后,有着执法权威的公安部门,就敢于吃“霸王餐”,连高悬国徽的法院也拿这类“老赖”“没辙”,说明法律的执行在某些部门“空转”,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很难理解。
说到“老赖”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故意隐瞒和转移财产,刻意逃避债务,使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基本等同于一张废纸。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法院依法执行公务,而不愿将公安局挂上黑名单“不好意思”执行,难道对弱势就“好意思”?显然,这是“衙门”作风的具体表现,在强势面前软弱无力,让公平正义的法律蒙羞。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公生明,廉生威”,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让公平正义成为新常态。否则,法律蒙上的羞耻也永远无法洗刷。
信息来源:http://henan.sina.com.cn/news/z/2015-07-05/detail-ifxesfty02869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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