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逗逼黑老大程幼泽“程三”现在可能肠子都已经悔青了。
5月23日上午,他将自己的出狱活脱脱搞成了行为艺术——6辆悍马、20辆路虎、30辆奔驰,两辆猛禽装鞭炮,一万响鞭炮36盘,打手120个全部穿黑T恤站在两边迎接,身着白衣,戴着墨镜的“程三”则站在人群中,不时挥手致意。估计,“程三”是想以这种方式向江湖宣告:“老子胡汉三又回来了!”
这种对当地政法系统赤裸裸挑衅的行为,生可忍熟不忍。只威风了四天,“程三”再次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罪名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据说,除了“程三”外,“程三”老婆现在也折进去了。27号,当地公安还召开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当地公安表示,绝不能让犯罪分子气焰甚嚣尘上,绝不能让社会渣滓沉渣泛起。
推进会上,当地警方通报,此前“程三”曾先后三次被判有期徒刑。不过,三次有期徒刑的详细情况则没有披露。但2009年11月18日,山西法制报一则《晋城警方打黑除恶取得重大成果》,则至少披露了“程三”此前两次牢狱经历。1984年,“程三”因抢劫罪被判刑6年。1996年,“程三”因流氓罪、抢劫罪、赌博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判无期徒刑,2006年获释。目前媒体公开报道的信息显示,第一次获刑后,“程三”大约在1989年出狱,尚属正常。但2006年,被判无期徒刑的“程三”,只服刑10年即出狱,则颇为蹊跷。
当前刑法明确,“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简言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至少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可假释。当然,刑法修正案八提高了无期徒刑假释的门槛,在此之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至少需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可假释。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程三”被判无期徒刑中,即涵盖抢劫罪。原本的无期徒刑,“程三”为何只坐了10年牢即恢复自由之身?当地政法机关如果不进一步披露信息,确实很难令人信服。
对于“程三”第三次入狱,目前媒体未有详细报道。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也无法查到相关判决。而在网上则有这样的说法,2009年“程三”霸占赵五志煤矿判刑12年,坐了6年于5月23日上午提前释放。在本地晋普山监狱,社会上狐朋狗友小弟兄们长期为其送钱送物,像神仙一样在监狱六年,原起诉书中所犯绑架,掠夺资源,霸占财产,偷税漏税多罪被法院全部免罪。如果此言属实,结合“程三”刚刚出狱时的豆逼表现以及连续三次因故意犯罪触犯刑律,很难想象,“程三”已经痛改前非。那么,他又如何能屡屡被减刑?对此,当地政法系统也应该进一步交代。
更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的是,警方刚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拘“程三”,当地一民警通过公安内网向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举报“程三”的举报信又出现在了网上,举报民警身份也被曝光。目前,公众正在为该民警人身安全感到担心。
目前种种迹象显示,“程三”出狱背后,不光是黑老大对政法机关藐视那么简单。一言以蔽之,黑老大可以逗逼,但法律不能逗逼。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作者:张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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