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这些年,高校改名潮,风起云涌,当然不只是泸州医学院一家的事。不过,改得这么倒霉的,改得“引起轩然大波”,乃至弄成了非典型性个案,确实尴尬万分。去年5月,泸州医学院改名为四川医科大学,遭到四川大学和所属华西医院强烈反对;今年1月,该校再次挂出新名字“西南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又坐不住了,官方表态“将采取具体方法维护权益”。改一次,遭遇一次“护名运动”,校方的公信就斯文扫地一次。
坦白说,泸州医学院也挺冤的。有人说,泸州医学院为什么就不能改名呢?包含这个地名的著名白酒“泸州老窖”,不也没改名为“四川老窖”或“西南老窖”吗?这个问题,挺理想,但外行。一则,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就办学规模而言,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其他还涉及学科与专业、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水平、基础设施等等,均有明确的数量等级规定。软硬件标准够格了,改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更何况,现如今大家都在名字上“升格”。
二则,这些日子,反思与诘责的声音主要指向泸州医学院。说它野心大,骂它步子猛,但若不是恰好与兄弟学校校名疑似冲突,就算叫“神州医学院”,估计也不会在舆论场掀起什么波澜。说得更直白一点,当下的反思,不过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并没有指向问题本身。比如,这两次更名,当事学校既然敢把新牌子挂出去,这能是“私人作为”吗?既然教育行政部门首肯了、既然在程序正义上合法了,因为“抗议”的声音大,就让合法的牌子成了“小媳妇”,规则上说得过去吗?至于“完善学校名称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防止引发高校校名冲突”的远景,难道不应早就是前置性的底线规范吗?高校有什么要求,能实现什么愿望,总该有个“谱”。
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千校一面的怪现状怎么破……这些深层次的症结,不是说给泸州医学院一家听的,也绝非一个地方院校能扛起的公义。在公平的游戏规则之内,眼下真正该思考的只有两个问题:第一,泸州医学院改名咋这么难?这究竟是因为院方要求无理、还是规则本身混乱?第二,高校改名这件事,所遵所循到底是什么?一旦抗议,就搁置改名,那干脆每次改名都征集民意算了。
让改名的归改名、学问的归学问,这是讨论公共问题的基本理性。高校有小九九并不可怕,更不可耻,令人担心的,是规则层面的阙如、是秩序层面的失语。高校更名的口水仗,该问责的,绝不该是相关高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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