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某小区火灾 消防栓无水可供打了谁的脸

2016-11-17 08:03 来源:川南经济网www.chuannane.com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发生火灾小区现场图) 川南经济网评论员 据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四川泸州城区某小区7号楼27楼一住户家中突发火灾,当消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小区消防管网送水时,才发现消防栓不出水。最后紧急调来消防车,用消防车的水接上管网才将高层住户大火扑灭,


(发生火灾小区现场图)

川南经济网评论员
 
        据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四川泸州城区某小区7号楼27楼一住户家中突发火灾,当消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小区消防管网送水时,才发现消防栓不出水。最后紧急调来消防车,用消防车的水接上管网才将高层住户大火扑灭,耽误了一些救援时间。
        泸州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消防也是文明城市创建不可缺少的部分。从图片上看,发生火灾的小区,是近年来完工入住的小区,消防栓竟然不出水,实属有些打脸。可想而知,我们的老城区和年代久远的小区,在消防上是一个怎么样的尴尬局面,有媒体曾经调查过,街头和老居民楼的消防栓,由于年代久远、缺乏维修和管理,无水供应的情况可不在一二,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更有甚者,一些居民小区,路边车霸占了整个消防通道,无人监管,摆摊设点或一些修车点严重将消防通道堵塞,有关部门熟视无睹,导致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入内,长此以往,势必给居民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就发生火灾发生的小区而言,记者调查发现,小区消防管网因渗漏现象,需要40万的维修费用。“今年初就将方案等资料按程序上报社区、住建等部门,需要动用维修基金,但部分业主不签字,就这样耽误下来的。”从这一调查结果来说,主要有两大原因,上报有关部门了,有没有及时批复不知道,第二是业主不同意维修。大火无情,就这两个轻描淡写的原因,恐怕不能成为小区消火栓“腹中无水”的理由吧,我们的相关部门及小区物业公司难道不觉得是一件打脸的事情吗?
          新修订的《消防法》中有如下规定:1、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2、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3、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保持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在停电、停水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机构。
          泸州市很多早期交付使用的小区,基本没有专项维修资金,而这些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部分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消防隐患问题较为严重。建议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改造经费,对此类房屋进行消防进行专项改造,想来,政府不差这点钱过日子吧。同时,希望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落实责任,加强消防设施维修和管理,不要像武汉等地的一些物业公司摊上官司就不好耍了,既打脸又赔钱。我们的业主也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配合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川南经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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