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文
干部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意志的直接执行者。这次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完善了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干部任用条例》明确提出,要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每年,各地都会选拔重用一批干部,很多单位干部都有所变化。在新单位,干部的年龄、性格、成长背景都各不相同,为了共同的事业有幸走到了一起,这是一种难得的缘份、情份、福份,更是一种责任。新任职干部要珍惜这种缘份,珍惜共事的机会,不仅要有“能干事”的本领,更要有“能共事”的胸襟。无论是什么单位,工作都有面宽量大的特点,具有很强的整体性和关联性,特别是脱贫攻坚、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等。有些会牵扯多个部门,涉及多个领域,如果这些单位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扯皮,那么这些工作肯定难以完成。就单位而言,干好本单位工作也不能单靠哪一位书记、哪一个局长,因为个人的力量是微乎其微的。单位上下要目标同向,本着“平时多交流、工作多沟通、遇事多商量”的原则,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补台,齐心协力,才能推动工作顺利平稳开展。
讲团结不是要搞一团和气,讲和谐不是要“和稀泥”,当老好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干部要有正确立场和鲜明态度,敢于站出来说话,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有利于团结的话要多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有利于团结的事多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干部之间要做到相互交流而无戒备之心、相互补台而无拆台之忧、相互提醒而无旁观之意,共同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浓厚氛围。不管是在什么单位,都存在干部分工的问题,干部要淡化“分工”“对口”等意识,把分管工作放到完成股室、单位、地区目标甚至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上来权衡把握,勤沟通、多补台,确保不留工作“真空”“盲点”。
贯彻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对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广泛凝聚全党智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乎党心民心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一些事情上彼此之间有些不同意见很正常,但一旦决定下来,就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能各自为政、自行其是。
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全国上下,干部齐心协力抓发展,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一定能实现、一定会实现。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政府办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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