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餐饮业设“最低消费” 最高罚3万

2014-11-01 09:02 来源:泸州新闻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你到餐馆吃饭,遇到过被要求包间需最低消费吗?今日起,泸州有餐馆若再设置最低消费,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 10月8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果违反办法规定,最高可罚款3万元。《办法》今日起

你到餐馆吃饭,遇到过被要求包间需最低消费吗?今日起,泸州有餐馆若再设置最低消费,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

10月8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果违反办法规定,最高可罚款3万元。《办法》今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其中没有违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同时,《办法》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记者从江阳区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该局就行政约见了江阳区餐饮协会,要求其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严禁收取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不过,记者发现,目前仍有部分餐馆存在设置包间最低消费的情况。

昨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泸州某酒楼,表示需预订酒席,要求安排包间。酒楼工作人员告知,大包间可坐十六七个人,最低消费1600元;小包间最多只能坐十人,最低消费800元,菜品由顾客自己点。同时,还需要收取包间费。

对于即将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多家酒店均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市民对该《办法》是怎么看的?市民孙女士说,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既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也传承了节俭的优良传统。但她担忧一些餐馆会通过菜品涨价、增加包间收费等途径来收费。市民申先生也认为,有了这一政策后,可以减少浪费。

记者 周菁 实习记者 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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