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2016年第三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23类食品样品被检出54批次不合格——
消费质量报讯 (记者黎藜)昨日,记者从四川省食药监局获悉,近期,该局在执行国家食药监总局转移四川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取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等23类食品共计2336批次样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样品2282批次,不合格样品54批次,合格率达到97.7%。
记者在不合格名单中发现,54批次不合格食品中,白酒、调味品及休闲食品等品类上榜较多,有18批次调味品、7批次白酒不合格。广元市荣飞食品厂等3家企业生产的5种橄榄油被检出反式脂肪酸超标;自贡市正大酿造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1种肉类制品被检出大肠杆菌、菌落总数或色素添加不合格;四川省什邡市马井马头泡菜厂等7家企业生产的8种酱腌菜被检出添加剂超标等。其中,成都宝阳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九斗碗”纯芝麻油被检出铅含量超标;阆中张飞醋厂、富顺县代寺酒厂各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阆中张飞醋厂1批次为姜蒜醋,1批次为黄豆酱油;富顺县代寺酒厂两批次皆为原酒。(详细表格见消费质量报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该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对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四川省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作者: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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