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清明,那一抹淡淡的乡愁——我的家风故事”征文

2017-03-12 13:03 来源:川南经济网www.chuannane.com 责任编辑:寒江雪
摘要】中共泸州市纪委机关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 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清明,那一抹淡淡的乡愁我的家风故事征文活动的启事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清明时节,花开蝶舞,一抹淡淡的乡愁,总在不经意间扣动你我的心弦。为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



中共泸州市纪委机关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

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清明,那一抹淡淡的乡愁——我的家风故事”征文活动的启事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清明时节,花开蝶舞,一抹淡淡的乡愁,总在不经意间扣动你我的心弦。为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唤起酒城儿女对乡土气韵、桑梓情怀的眷恋,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酒城好家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中共泸州市纪委机关、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泸州市文联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明,那一抹淡淡的乡愁——我的家风故事”主题文学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泸州市纪委机关、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泸州市文联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

三、征文要求

       以“清明,那一抹淡淡的乡愁——我的家风故事”为主题,围绕“追思清明、传承家风、记住乡愁”等文化元素,抒发对乡音、乡韵、乡愁的真实情感,讲述发生在身边或家庭中的生动故事,阐述家庭或家族的家风、世代传承的家训、俚语俗语中的治家格言,体现诗书传家、勤俭持家、孝老爱亲、廉以修身、廉以持家等中华传统美德。内容要贴近生活、观点鲜明、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启示性和可读性。体裁以散文为主,随笔、故事、诗歌亦可,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内。

四、有关事项

1.应征稿件发电子文本至邮箱wdjfzw@163.com,标题用2号小标宋,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并注明“我的家风”征文字样。所有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2.作品征集过程中,将择优选取稿件于清明节前后在泸州市纪委官方网站和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推送。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委,从采用稿件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将优秀作品刊载在《泸州文艺》“我的家风”征文栏目和市级媒体相关栏目,刊登稿费由媒体与作者结算。
3.本次征集只限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若因版权原因产生的问题,由作者承担法律及相关责任。来稿自留底稿,一经投送,一律不退。
4.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咨询电话:3197610;3193675。

 
中共泸州市纪委机关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  

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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