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笔者从市棚改办获悉,截至11月28日,东兴区枣子片区(3号地块)、平安路168号,总共320户被征收户全部完成交房手续,95%以上被征收户完成征收补偿款兑付;市中区容器厂片区195户被征收户已完成征收补偿款兑付,滨江东路片区第一批次100户被征收户全部完成交房手续,95%以上被征收户完成征收补偿款兑付。
我市棚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离不开棚改办及有关部门创新棚改工作,根据棚改居民的需求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赢得了被征收户的赞许。“内江的棚改政策公正、公开,不仅保障了我们被征收户的利益,还让我们方便快速地领到了征收补偿款,真正彰显了‘惠民优先’的宗旨!”一位姓刘的棚改居民告诉笔者。
据了解,棚改办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四川省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后,充分结合内江棚改的实际情况,在全省市(州)率先出台了一系列棚改政策,创造性地对各项政策进行了深化和细化,为全市的棚改工作做好了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并将货币补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既缩短了居民安置时间,又节约了政府的安置成本。同时,棚改办还积极向国开行争取资金,努力解决棚改的资金瓶颈问题。
在实际签约中,我市棚改部门以“惠民优先”征补为宗旨,根据棚改居民的需求,在棚改居民“要房”或“要钱”等问题上,采取灵活的方式,在奖励、优惠、签约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供分类服务,赢得了被征收户的赞许。
在征收补偿款兑付阶段,为保证补偿款兑付工作有序进行,棚改办对被征收户分批次进行补偿款的兑付,并在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根据被征收户的需求,积极调整被征收户批次,对一些急需用钱的被征收户提前进行了补偿款的兑付。针对在外地工作的被征收户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偿款兑付这一问题,棚改办也根据具体情况保留其相关奖励,充分保障被征收户的利益。(实习生 熊子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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