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合江县工商局先市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合江某医院在合江县佛赤路(佛荫镇至赤水公路)等路段发布含有“看妇科疾病到某医院”、“男人健康问题选某医院”等广告用语的户外广告,涉嫌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
经查实,当事人在未经工商机关登记、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情况下,其于2015年11月中旬发布户外广告,其行为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该所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责令补办广告登记手续的行政处罚。
记者 杨池能 通讯员 韩聪 邓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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