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泸州客车饭店”
多彩贵州网讯 “宰客饭店围栏已拆除,当事人还被依法处以20万元罚款。”5月15日,遵义县鸭溪宰客饭店(本报5月4日曾以《铁门把人关住“客车饭店”宰客》为题报道),当事人已签收遵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采取措施整改了违法行为。
事发之后,遵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5月6日调查取证完毕,执法人员当即查封了该饭店,要求停业整改,并因涉嫌欺客宰客,被正式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后,确认遵义县鸭溪泸州客车饭店(证照名称为遵义县鸭溪镇宏达便民客运服务站)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高价售卖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尽管当事人在事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并于事发后第二日主动将围栏拆除,但因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该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当事人20万元罚款。
日前,当事人已签收遵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积极采取措施整改了违法行为。
新闻回顾
5月1日,一家网站发布了一条消息,消息中称“贵州省遵义县鸭溪镇收费站旁的泸州客车饭店锁门不许乘客外出”。遵义县市场监管局看到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涉事饭店的经营资质、相关台账及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就网站消息中提到的情况,对涉事饭店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和询问。
经调查,该饭店外确有围栏,唯一的通道是一道铁门,铁门虽未上锁,但有门卫看管,乘客出入不便。该饭店与四川某运输公司签有管理协议,为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提供就餐、休息等服务,而乘客会被提前告知,在此站休息过后,要到达目的地才能就餐。饭店内经营的盒饭、矿泉水等食品虽明码标价,但价格却是市场价的2至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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