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王先生一共买了5000多元的酒,获赠了两个人的免费港澳游名额。“当时没有签合同,只给了一份活动的宣传彩页,还有买酒时的收据。”现在王先生手上有一份北京中广国旅的旅游合同,是回来之后他找酒厂业务员要的。记者看到,上面没有王先生的签字。
王先生说,整个行程在深圳住了一晚、香港待了两天一晚、澳门待了一天一晚、珠海待了一天一晚。“从到了深圳就开始购物,香港、澳门、珠海三地都进了购物店。”王先生说,在香港的购物甚至是“强制”的,因为购物店的入口和出口分开,出口是道暗门,如果没人领着根本找不到。他们被带入购物店后,就必须购物,如果不买东西,就没人领着出门。
在这样的环境下,王先生两个人总共购买了深海鱼油等保健品、彩金项链等饰品,还有食品、电视机顶盒、路由器、眼镜等各类商品共计1万余元。“都是些次品,比如路由器,销售人员说到香港可以上网,实际上就是个移动电源而已。4000多元的彩金项链和戒指质量也很差。”感觉上当的王先生要求将两件彩金饰品退掉,“酒厂的业务员刚开始说能退,后来说只能退一个,还要等3个月。旅行社又说要扣30%的手续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说扣10%。现在我一直在等着退款。”
对于此事,泸州老窖酒厂济南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张先生表示,这是酒厂与旅行社合作推出的一次促销活动,他是济南区域的组织者,但对旅游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并不了解。事情发生后,他也积极协调旅行社,帮王先生解决问题。目前,王先生要退的两件东西,一件已经退了款,但还没到账,还有一件已经过了退货期。至于10%的费用,他说是旅行社收取的刷卡和退货手续费,与他们无关。
负责安排王先生行程的是北京中广国旅。9日下午,记者致电其业务联系人郭先生,他表示这次活动是他们与酒厂合作推出的,团费由旅行社与酒厂结算。“旅游是酒厂赠送的,游客没交一分钱,再说我们在行程里也讲得很清楚了,游客觉得不合适可以不参加。旅游过程中也没有强制购物,只是要求游客在购物点待够两小时才能出去,不买也可以。”郭先生说,目前他正在帮王先生处理退货一事。
律师说法 违反《旅游法》 游客可投诉
针对这起旅游纠纷,记者咨询了新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新亮,他认为,酒厂推出这样的活动,只是一种销售模式,王先生既然愿意参与,就说明认可这种模式,酒厂并没有什么责任。
王新亮表示,主要的问题是发生在旅游过程中,无论王先生是否在旅游合同上签字,他都与旅行社形成了实际合同关系。旅行社指定购物点,并要求游客待够两小时才能出来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游客应该到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让主管部门对该旅行社进行查处。如果投诉成功,该旅行社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的处罚。
来源:山东24小时 https://w.dzwww.com/p/101348.html 原载: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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