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受灾区域涉及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及曲靖市会泽县。灾情发生后,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部长专题会,研究部署地震环境应急工作。同时,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积极组织监测力量对震区水质进行监测,依据目前的监测结果初步判断,震中、震区及震区下游主要水质基本无变化。
按照周生贤指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立即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了灾区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准备了应急监测车辆、仪器、人员,做好随时赴灾区开展工作的准备;并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视情况开展灾区下游金沙江段水质监测工作,如有需要随时赴云南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据云南省环保厅报告,受灾地区环保系统部分房屋和仪器设备损坏严重,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受到严重制约。为全面开展好地震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地表水应急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监测系统受灾损失及开展工作需要,周生贤批示环境监测司补助云南省应急监测工作经费130万元,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群众供水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云南省环保厅在当日17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综合考虑地震区域的水文参数、主要污染源及周边环境特征,编制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8·03”地震环境应急监测实施方案》,并通知昭通市及各相关环境监测站做好受灾区及周边应急监测准备。随后,由云南省环保厅监测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成的环境应急监测分队携带重金属、急性毒性监测的应急监测设备前往震区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监测工作。
截至8月5日,云南省环保厅组织昭通市环境监测站、曲靖市环境监测站及巧家县、会泽县、永善县、水富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了震中、震区及震区主要地表水下游区域10个饮用水源地、3个主要地表水(龙泉河、牛栏江、金沙江)共计16个点位(断面)的监测。监测指标以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包括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砷、镉、铬(六价)、铅、粪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等11项。
8月4日~5日监测结果表明:除震中龙头山镇的龙井河饮用水源地氨氮略有超标外,龙头山镇冒沙井、鲁甸县陆家大龙潭及气象路深井水、昭阳区大龙洞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除鲁甸县砚池山水库氨氮略有超标外,鲁甸县砚池山水库及猫鼻子水库、昭阳区渔洞水库、会泽县跃进水库及毛家村大坝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除震中龙头山镇龙泉河氨氮略有超标外,下游牛栏江、金沙江监测断面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依据目前的监测结果初步判断:震中、震区及震区下游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没有发生显著性变化,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无异常变化。与震前水质情况相比,基本无变化。震后,部分点位氨氮超标,主要是震区连续降雨,地表水径流将有机污染物冲入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体所致。
目前,应急监测人员24小时轮班采样、分析,应急监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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