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东华大学教授柳建设日前在北欧-中国绿色经济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交流论坛上指出,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是缓解水资源短缺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手段,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等特点。
柳建设强调,与其他供水工程不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具有潜在风险,需要有很强的安全保障性,大力发展既要有政策引导和激励,又必须要有法律强制和约束。应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回用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回用管网设施建设“以奖代补”政策,探索建立特许经营制度和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合理的再生水定价机制,保持再生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合理的价差结构,突出再生水价格优势,提高再生水企业生产再生水、用户使用再生水的积极性。在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上,尽快拟定“再生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以“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条例”为核心的政策法规体系,将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针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在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和对再生水生产企业扶持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他建议,首先,应尽快加大公共财政对再生水设施及管网建设的投入,允许水利建设资金引入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并以政府投入带动金融机构、外资和社会资金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利用融资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进而快速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其次,加大公共财政对再生水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设立中央财政城市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实施污水处理回用管网设施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对提供农业灌溉、市政杂用、生态景观用水的再生水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保障企业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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