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绍友(四川泸县)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泸州农村,几乎家家都有一部制作草鞋的木制机头,头部有七个固定麻绳的木扣,便于编织草鞋时起固形作用,“草鞋机”形状前高后低、前宽后窄,四柱落地,人坐其上,用“腰盘”(形如使用耕牛时的枷担)扣于腰间。以苎麻绳作经、干稻草做纬,编织的草鞋用于裹足之需,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让多少农村人免除了光脚徙途之苦。
从我记事起,我的父母完成生产队劳作之后,有时间就在“草鞋机”上编织草鞋,当时编制好的草鞋不能自由买卖,只能交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分上、中、下三个等级,上等草鞋0.12元/双,中等0.10元/双,下等0.08元/双。虽然价格低廉,但却是农村大部分家庭除集体工分以外的最大经济收入来源。小时候常坐在油灯下看父母捶打编织草鞋,聆听父母的教诲:做人要有向上的勇气,像草鞋一样给人以温暖。靠父母勤劳的双手编织出的一双双草鞋,供我上了高中,让自己的人生有了丰富的起点。
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物质文明的发展已经越来越难以发现草鞋的踪影,只是在部分农村集市上偶尔能见其朴实的面容。我家的“草鞋机”早已下岗,被束之高阁。但父母在“草鞋机”上为家庭幸福编织的梦想在我的心里始终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