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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反“被捕”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雕鸮现身四川古蔺

时间:2022-05-21人气:编辑: 初旭

    5月20日凌晨,古蔺县永乐街道两河口村一农户家中发现“偷鸡贼”,经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人员辨认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林雕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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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阮方明夫妇介绍,凌晨入睡后,被自家鸡群惊叫声惊醒,就立即前去鸡圈检查,发现是一只“大怪鸟”前来“偷鸡”,就用网子把它罩住控制起来。天亮后,一家人商议,这可能是只保护动物,便联系了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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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两河口村进行调查处置。经工作人员仔细辨认体态特征后,确定“大怪鸟”是一只林雕鸮成鸟,体长60厘米,重约4千克,全身羽毛布满乌黑色斑纹,两只大眼睛乌黑发亮,头顶两边耳羽耸立,不停咬合鸟喙发出“科科科”的声响,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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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林雕鸮是一种较大体型的猛禽,以捕食鸟类、蛇类、鼠类为食。古蔺永乐街道是四川省第一个发现林雕鸮自然分布的地点,2019年夏天曾发现过一只亚成体,本次发现这只成鸟,进一步确认该地区有林雕鸮种群分布。

   随后,经现场工作人员仔细检查被困雕鸮身体无明显外伤,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便将雕鸮送到林区放归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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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古蔺县通过各类方式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不断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形成了全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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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萌物虽乖,但是禁止非法猎捕、杀害、贩卖野生动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捡到伤病的野生动物时,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驯养、饲养野生动物。(来源:古蔺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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