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慈善总会
关于开展2021年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的通知
各区县慈善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泸州市慈善总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慈善总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4日——6月16日
二、救助对象
泸州市户籍的患尿毒症、肝癌(此两种病种需是低保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贫困的白血病患者。
三、救助标准
1.白血病患者:2020年或2021年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救助1万元。
2.尿毒症、肝癌患者:2020年或2021年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救助5000元。
四、资金来源
“恒正爱心˙医疗救助”金和慈善总会自有资金。
五、资金发放
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的社保卡。
六、相关要求
1.慈善大病救助为终生一次性救助;
2.提交资料:向市慈善总会的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出(入)院证明复印件、医院发票复印件或一站式结算清单(或住院费用结算单),《泸州市慈善总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审批表》;
3.各区慈善会推荐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各县慈善会推荐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请各区县慈善会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审核后的资料汇总上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联系人:郑朝燕,联系电话:3156055。
附件:1.泸州市慈善总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审批表
2.泸州市慈善总会2021年度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汇总表
泸州市慈善总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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