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初旭
这种烟草公司压级压价的歪风一时间杀着了,但烟草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始终缺乏一种社会责任和担当。据我所知,我们当地的一些种烟大户,在烟草部门的鼓动下,发展烤烟生产,由于受洪水、干旱等自然气候的影响,资金、肥料、人工投入了,但烤烟欠收,收益大打折扣,时至今日,这些烟农的烤烟贷款、肥料贷款还像一个魔咒,紧紧地套在他们头上,无法还清,有的人和家庭甚至因此而背井离乡,妻离子散。从网络披露的情况看,烟草公司如此“垄断福利”,他们对这些曾经为烟草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和家庭,有一丝愧疚,有一声简单地问候吗?烟草公司可以视而不见,他们唯一追逐的是利益最大化。说起这些,可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种垄断福利也是不公平的。同样是工作人员,同样的工作时间,同样为社会作贡献,为什么烟草公司职工就要拿那么多工资福利呢?烟草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占用公共资源,花费公共资源,所创造的效益,却为小众利益群体所有,这不得不让人有些“眼红”和不平。
烟草公司作为垄断行业,借助其垄断地位,享有不应该拥有的“福利”,必然会在广大劳动者队伍中产生强烈的不平衡心理和不满情绪,垄断行业的“垄断福利”正是拉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破坏了社会整体公平。他们利用手中的垄断特权,为少数既得利益者创造无限的“垄断福利”,这些“福利”的背后,实质是把较高的生产成本,通过企业经营行为转嫁给社会和消费者,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共福利。垄断企业高收入问题,影响了社会分配秩序、分配关系乃至社会稳定。烟草公司省区之间,部分烟草品牌禁止流通、低价位烟草品牌消失等这些表现,便是最好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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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初旭,原名王先军,四川泸州人。民建会员,资深媒体人,品牌策划人。系新华社签约摄影师,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散文研究学会会员,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四川省基层法律工作者,《中国报告文学》签约作家,《激情岁月》传记丛书创始人,北斗导航四川分中心宣传顾问,从事网络传媒和法律服务。
作品散见于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人民日报》、《知音》等全国知名报刊。出版散文集《山地风流》和报告文学集《遍地英雄》、《泸商记忆》(与人合作),主编大型专著《泸州百业赋》、《最泸州——泸州建市三十周年专辑》、《巴蜀名胜楹联大全》(与人合作)等。主要擅长于新闻策划、深度报道、品牌策划、产品推广、歌词创作和新赋体的写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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