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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4月29日晚在昆明召开2021年云南旅游市场工作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30天无理由退货”相关政策和“五一”假期云南旅游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通报会针对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栏目于4月26日18:50报道的《记者亲历云南团游“黑幕”》,新闻一经发布,云南立即组织相关州市开展核查。向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下发督办函;于当晚10:30分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马上启动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彰显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决心。
经查实:暗访记者通过广告链接联系了云南旅游定制师,报名参加3月23日至28日云南旅游,到达昆明后与昆明博大旅行社有限公司(该社已于2021年3月19日被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显示签订价格为2人共计3800元,实际报团的价格是2人共计1680元(包含郑州至昆明往返机票和云南5晚6天昆明-大理-丽江旅游费用),委派导游王某冲负责接待昆明至大理段行程。该旅行社在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仍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接待旅游团队,并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监管,导游王某冲涉嫌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安排游客进入大理三迤玉庄和传世银艺两家购物场所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该团队所乘坐车辆为大理阿鹏有限责任公司旅游汽车出租分公司车辆,该车驾驶员李某斌,违反道路旅游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存在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且影响巨大;大理三迤玉庄和传世银艺两家购物场所接待旅游团队,存在与旅行社、导游串通诱导游客消费行为。
丽江段行程由丽江品初旅行社接待,并委派导游洪某杰提供服务。丽江品初旅行社通过丽江一卡通结算平台正常操作团队,该团队丽江段费用为16480元(人均515元),未发现旅行社涉嫌“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证据和线索。旅行社提供的行程确认件中,该团行程不含社会商品零售店,导游洪某杰存在未告知旅行社且未经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安排团队前往位于丽江民族文化交流中心附近的维客购物广场购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上述情况,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昆明博大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旅行社列入黑名单管理;对导游王某冲因其目前不在昆明,经联系上会尽快赶回昆明配合调查,导游王某冲将在依法依规调查完成后从严做出处罚。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
对丽江品初旅行社作出罚款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对导游洪某杰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暂扣导游证一个月;
大理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责令;
三迤玉庄和传世银艺涉旅2家购物店停业整顿并配合调查;
大理州运政管理处。
对大理阿鹏有限责任公司旅游汽车出租分公司经营行为由自行监管调整为行业强制监管,依法注销涉事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对涉事车辆停运半年。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