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泸州市经信委获悉,《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目前已经进入公示阶段。规划范围为江阳区、龙马潭、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区域的公共交通首末站、公共交通枢纽站、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适合于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区域。目标将泸州建成配套完善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根据《规划》,我市将建设城际互联充电站、城内公交充电站和城内公共充电站。具体而言,按照国家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政策,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城际互联建设进度,泸州境内高速路重点考虑泸渝高速、成自泸高速、纳黔高速,9对服务区共建18个充电站,宜将每个高速路服务区均设置充电站,并考虑纳入控制;公交车充电站建设随公交投放数量增加,按照国内公交车充电站建设中等水平建设;城内公共充电站建设与城际充电结合,二者充电能力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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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市政府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工作规划和行业规划要求,规划到2016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照13座控制;规划到2020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31座控;规划到2030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77座控制。为保证电动汽车续航能力,提高其可达能力,充电站选点布局尽量考虑“面上布点”和均衡布局要求,即在满足服务半径的基础上尽量实现低密度,大面积覆盖城市建成和拟建区域。
据了解,按现有经济发展速度,预计2020年泸州市千人汽车保有量将达到93辆;到2030年泸州市千人汽车保有量将增长至200辆。按泸州市电动汽车推广计划测算,2016年全市将完成5000辆电动汽车的推广工作。
记者 熊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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