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于网络)
在已实施关停并完成复绿的长江五渡溪建材有限公司码头看到,码头全部用不锈钢和铁丝网实施了封闭式隔离,写有“此码头已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严禁破坏”的告示牌在阳光下十分醒目,隔离区内还安装了视频监视设施。在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过程中,泸州市创新举措,提出“四断、一拆除、一设牌”的治理方式:断水断电断路断航、拆除撤离码头设施设备、设置“该码头已取缔”的告示牌,以严格措施防止已铲除的非法码头死灰复燃。日前在武汉召开的“两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泸州市作为非法码头取缔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5个地市州之一作了交流发言,“泸州经验”得到推广。
明确责任 限时落实整改措施
泸州市制定印发了《泸州市深入推进长江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20余个指导性文件,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培训会、整改会、现场会等全市性会议30余次,长江沿线各区县政府、市交通、航务等部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目的和要求,倒排工期,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促进工作落地见效。
按照“辖区负责、属地为主”原则,泸州市各区县政府作为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每日报告工作进展,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制定一码头一策,坚决拆除码头建筑和附属物并对已经拆除码头进行生态复绿,同时加强联防联控、定期巡查和夜间重点检查,坚决制止非法码头经营苗头出现。
市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市交通、航务部门牵头制定非法码头整治标准并指导各区县开展整治工作,实施挂图作战、限时办结、逐一销号。同时,交通、海事、长航公安、长江航道、航务、水务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疏堵结合 完成码头规范提升
泸州市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法码头外,选择了12个砂石临时集中转运点,供专项整治期间作为船舶临时停靠作业点使用。市级部门和相关区县开展24小时值守,确保船舶、港口装卸作业安全。
泸州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提升细化标准,督促业主对照标准,制订方案,加大投入,完善港口码头安全、防污染相关要件建设。对完成整改的码头及时进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合格意见,核发经营许可。同时对手续不完善的码头派出专人进行指导,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合法经营。
在前期核查评估工作基础上,泸州市全面拆除不能依法完成规范提升的6座码头和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6座码头,同时落实“四断、一拆除、一设牌”等防反弹措施,推进码头生态复绿。
泸州市将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交通、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分级负责,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以交通、水务、海事、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和集中管理、统一行动的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码头、非法设立砂场行为和涉砂刑事犯罪。同时,通过完善港口规划体系,加快推进泸州港口总体规划修订工作,引导沿江港区合理分工、协同发展,继续强化对临河土地租赁的管控,完善土地使用联合审批制度,加强港口岸线规范管理,遏止“未批先建”,巩固整改成效。(来源:泸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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