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斌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规定》修订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华网)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15种类型标识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回答新修订的《规定》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时指出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
制度设计决定着事业成败,制度的实施反作用于事业发展。中国人自古以来深喑道与术的辩证关系。因此,我们一方面强调术的作用,另一方面更注重道的追求。制度在设计、实施过程中依归的目的和追求,决定着制度如何设计、如何实施。面对多重的矛盾风险挑战和复杂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涉及领导干部发展管理的制度、政策不断完善,但干部选拔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制度实施过程中频繁出现利用规则打击竞争对手的行径,抹黑诬告的有之、造谣陷害的有之、恶意中伤有之,这些不良现象对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造成巨大伤害。破坏的负外部性进一步打击了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给想干事、能干事的领导干部带来巨大的思想包袱和心理负担。
避免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准确理解《规定》,正确把握《规定》,合理使用《规定》。阐述《规定》的意义时,中组部负责人强调这一规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大背景下提出来的。修订《规定》在于总结近年来的经验,亮明标尺和准绳,避免让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干部贻误事业发展。
明确《规定》的意义为进一步合理使用《规定》提供了价值遵循。怎样合理使用《规定》?中组部负责人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现实中要落到实处就需要组织系统考察领导干部能够将管理与爱护结合起来,激励与约束统一起来。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其价值遵循最为首要的或许应是破除“恐惧心态”,将头脑思考的基点放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将注意力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干事创业担当奉献上。而不是将注意力放在琢磨《规定》应付规则,防止职务滑坡上。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做事总是有风险的。正因为有风险,才需要担当。”破除“恐惧心态”一方面是破除对规则惩罚的恐惧,另一方面是破除担当负责做事的恐惧,这两种恐惧本质上也是一体的。规则惩罚的恐惧即是职位升降的恐惧,只有无视职位升降的恐惧,才会不怕担当做事的恐惧。
《规定》同时也指出“要强化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可见“能上能下”是辩证的动态的,而不是一次性的、僵化的。毛泽东同志曾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习近平同志强调“刀要在石上磨、人要在事上练,不经风雨、不见世面是难以成大器的。”“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各级领导干部即便由于干事创业犯了错误造成损失也不要患得患失,一蹶不振,而是认真吸取教训,调整改正。不妨将职务的降级看作是对自己的磨练,作为经风雨、见世面的一个过程,如此,才会坦然面对规则,积极担当作为。组织部门考察干部也需要恪守《规定》,综合各个方面与多重要素,结合当前与长远、过去和现在,注意干部的种类和区别,分析错误的代价与因果。在《规定》的修订与实施中,站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努力为不惧职务风险、勇于担当、敢于干事的执政骨干们提供最为深厚的精神激励和担当后盾。(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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