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有异必有妖。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通过复盘田家镇太安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何某这个本地“营养餐”留置第一案,深挖细查潜在“关系网”、特定利益关系人。
经查,内江市东兴区48所膳食改善计划学校中,有33所学校中标人均为同一供应商,办案人员进一步摸排锁定该供应商向其他学校部分校长行贿的证据。在强大震慑下,16人向东兴区纪委监委主动说清问题,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田家镇太安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何某被人举报有问题,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查证,何某果然在学校“营养午餐”、教学楼建设工程等项目的承揽和资金拨付上为商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1万元;再由何某入手,查出了一串校长受贿,可谓“拔出萝卜带出了泥”。
翻开拔出的“泥土”,可以发现该案的“肇事者”,就是那个同时中标33家学校的供应商。其扮演的行贿角色,才是问题的关键。
并不否认,众多学校中标同一供应商,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统一的供应商模式,可以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和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并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监管体系。但如果采用统一的供应商,前提必须是要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选择有实力且有口碑的供应商,而不是通过金钱开路“搞内定”的供应商。
中标33所学校的供应商,通过搞定校长等关键人物成为内定供应商,其所下“血本”一定不菲。其搞定校长们的“血本”,会不会转嫁到学生身上,会不会在餐食质量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导致学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增加。这一点是最让人担心的。
在以往查处的反面案例中,把学生营养餐当成“唐僧肉”,从娃娃口中“夺食”的群体,主要有三类,即供应商(偷工减料等)、校方经办人甚至校领导(吃回扣)和财政部门挪用占用。内江市东兴区这些案例,已查出校长们的“偷吃”,至于供应商有没有“偷吃”、“偷吃”了多少、其背后有没有更贪婪的“偷吃者”,更应该深挖猛挖。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在关乎孩子成长的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在学生营养餐的供应上,任何“缺斤少两”和“雁过拔毛”的行为,都必须零容忍。
今年7月,国务院曾发布审计报告显示,在被重点审计的159个县中,超四成存在违规挪用营养餐补现象;而今,又不断曝出类似内江市东兴区这样上下其手的“偷吃者”,这也说明,为实施超10年的营养餐建立有效、健全的监督“防火墙”,也该有更系统的发力了。
斩断一切可能伸向孩子们口粮的不义之手,确保让营养餐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孩子们身上,这是责任,也是义务。
来源:大象评论